犯罪客观方面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及由此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在某些犯罪中还包括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因素。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任何犯罪,必然以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如果只有犯罪思想而无犯罪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可以以积极的行为即作为或消极的行为即不作为表现出来。对于出现危害结果的犯罪,必须查明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行为的方式是复杂的,行为人以不同的方式实施的犯罪行为,构成的罪也不同,因此,查明犯罪行为是区别此罪与彼罪的重要环节。 犯罪客观方面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行为和以行为为中心的其他客观事实特征。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又分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两种。必要要件,即在所有的犯罪构成中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选择要件,即只是在某些特定犯罪构成中必须具备的要件,主要指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工具、对象等。危害行为,指违反刑法规定的人的有意识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