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猎捕证在中国作为禁令之特例而允许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凭证。中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6条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得书面许可凭证后方可进行捕捉、捕捞。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和期限进行猎捕。非法捕杀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16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