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 “特约货币资金信托” 或 “特定资金信托”。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具体规定信托资金用途的信托。在受理这类信托业务时,信托公司可以向委托人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但签约后,只能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办。特定金钱信托,资金运用的风险全部由受益人承担,与受托人无关,并允许受托人在合同到期万一收不回本金时可把使用中的形态 (如贷款的债权、股票等) 原样交给受益人,结束信托。
特定金钱信托special money trust
亦称“特约货币资金信托”或“特定资金信托”。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具体规定信托资金用途的信托。在受理这类信托业务时,信托公司可以向委托人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但签约后,只能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办。特定金钱信托,资金运用的风险全部由受益人承担,与受托人无关,并允许受托人在合同到期万一收不回本金时可把使用中的形态(如贷款的债权、股票等)原样交给受益人,结束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