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型企业
按生产规模大小被国家认定其规模为最高一个档次的企业。这些企业生产规模很大,对整个国民经济和部门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需要特别加强政策指导和宏观控制。1988年4月5日,国家发出了 《关于发布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的通知》,在通知中首次将工业企业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类,这是中国第一次出现特大型企业的概念。特大型企业是从原来归属于大型企业的分类中单独划分出来的企业。凡按生产能力划分的特大型企业,除生产能力达到标准以外,还应具备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元以上的条件。特大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因各部门各行业不同,而标准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