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区民主改革由于新疆牧业和牧区具有特殊性,在新疆牧区没有以激烈的运动形式进行民主改革。1952年7月,中共新疆分局在迪化市(乌鲁木齐市)召开第二届代表会议,会议确定党在牧区工作的任务、方针和具体政策。通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开展多方面的工作,完成牧区民主改革任务。主要是:改造旧政权,建立和加强人民政权;开展统一战线工作,争取和团结上层人物;剿匪,安定牧区社会秩序,安置流散牧民;建立党团组织,培养本地民族干部;执行慎重稳进方针,保护与发展包括牧主经济在内的畜牧业生产,实行牧工牧主两利政策;扶助贫苦牧民生产与生活;开展牧区贸易,调整工、农、牧业产品价格;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等。1953年底现牧区的民主改革任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