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语言状况关注委员会
对扩大中文在澳门使用的进程进行经常的评估,并讨论澳门的语言状况所引起的各种问题的咨询机关。澳门语言状况关注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总督;司法政务司;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务政务司及传播旅游暨文化事务政务司; 行政暨公职司司长; 法律翻译办公室主任; 两名高等教育教师,其中一名来自澳门大学,另一名来自澳门理工学院; 由在澳门法院执行职务的法官及检察官之中委派法官及检察官各一名; 澳门律师公会代表; 总督委任的12名人士。总督兼任语言状况关注委员会主席,总督不能履行职务时,得授权其中一名政务司代行主席职权。澳门语言状况关注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开,可成立特别小组委员会,并可邀请与研讨内容有关的技术人员参与。其职责包括: 分析实现葡文及中文在澳门具有同等地位所需的措施; 评核已开展的工作的成效,目的为使澳门社会各个领域普及使用两种官方语文; 应总督的要求,对有关中葡文具同等官方地位的立法草案、工作计划及任何其他重要事项发表意见;就行政、立法及司法范围内的语言状况定期编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