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众议院
澳大利亚联邦立法机关之一。由联邦公民直接选举的众议员组成。其名额两倍于参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选出。每届任期3年。总督可以提前解散众议员。众议员议席出缺时,议长 (不在联邦或无议长时) 可由总督及行政委员会颁布新选议员命令。众议员设议长1人。议长出缺时,可选众议员1人充任。代行其职务。议长如丧失其众议员资格,其议长职务即停止。议长可由从议院投票罢免,或书面向总督辞去其议长职务与议席。众议员可以书面向议长辞职。如无议长或议长不在联邦时,可向总督辞职。众议员如未经众议院许可,在议会会期连续缺席两个月时,其议席即为出缺。众议院至少须有全体议员的1/3出席,方可开会行使权力。众议院以多数票通过议案。议长一般无表决权,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票数相同时,则由议长投票决定。现任议长为享利 ·詹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