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务院总务厅弘报处日伪统治时期实行思想文化统治的中枢机构。1932年3月伪满洲国建立后,在伪政府内设立了资政局弘法处,作为其思想文化统治机构。1933年资政局撤销,弘法处也随之撤销。此后不久,在伪国务院总务厅内设立情报处,统管新闻、出版、广播等宣传舆论阵地。并派出“宣抚”人员,充当日伪军讨伐的别动队,瓦解抗日武装力量。1937年情报处改为弘报处,下设监理、情报、宣传3科,分别负责监督管理文化宣传机构,搜集、整理、通达与控制情报,掌管宣传计划和宣传联络及对内对外的重大文化宣传等工作。1941年弘报处职权扩大,将伪外交部外务局的对外宣传,伪治安部对新闻、出版、电影的审查,伪交通部对新闻、通讯、广播的审查,伪民生部对文艺、音乐、美术、戏剧等文化行政工作的领导,都转旧其统辖。后又公布“通信社法”、“新闻社法”、“记者法”与“艺文指导纲要”等法令,进一步加强对新闻、通讯与文艺等方面的法西斯统治。太平洋战争期间,更大肆鼓吹大东亚战争,催逼东北人民节衣缩食,为日本提供大量战争所需的钢铁、煤炭和粮食。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时解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