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湖南都督府参议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湖南都督府参议院 湖南都督府参议院1911年10月23日,谭延闿为首的湖南立宪派,以“模仿英国立宪之精神”为名,强迫刚成立的湖南都督府同意成立“中华民国湖南都督府参议院”,由原省咨议局议长谭延闿出任院长,参议员亦多为原省咨议局议员。参议院“总揽全权”,拥有“规划军民全局、行政用人一切事宜”之权,都督府的命令需经参议院决定,加盖戳印后,再请都督盖印,由参议院发交都督府各部执行。26日,同盟会中部总会负责人谭人凤回到湖南,见参议院大权独揽,正、副都督犹如笼中之鸟,主张取消参议院。30日,都督焦达峰召集军政商学各界代表开会,商议改革政治机构问题。会议经谭人凤等提议,决定取消参议院,谭延闿被迫辞去参议院院长职务。 ☚ 湖南省咨议局 湖南省议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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