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著作权管理
1995年,湖南省率先在全国提出建立地(州)、市、县上下贯穿一致的著作权行政管理体制的设想,并得以实施。到1996年年底,已有93%的地、市和50%以上的县建立了版权局。湖南省版权局主管全省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地 (州)、市、县版权局负责本地区的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湖南省版权局作为全省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的龙头,制定本省与著作权行政管理有关的办法,指导、监督地(州)、市、县版权局行政管理工作,培训地、市版权局著作权行政管理队伍,同时,又充分调动地 (州)、市、县版权局的积极性,发挥其职能作用。近年来,全省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996年,全省上下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以来声势最大的著作权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举办了上百次有关行业的著作权管理人员的培训班,调解了大量著作权纠纷,查处大、小著作权侵权案件194起,收缴盗版制品113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