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佛教协会
湖南佛教团体。1985年5月26日,在南岳祝圣寺召开的湖南省佛教第一届代表会议上成立。明真为会长,曼慈、戒圆、惟正、博明、大定、宝昙、绍宗 (女) 为副会长。协会宗旨是: 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团结全省各民族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 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四化”建设,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协会还确定五项任务: (一) 团结和倡导广大佛教徒参加各项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二) 代表佛教界的合法利益,支持教徒管好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三) 开展佛教教育和学术研究,出版佛教书刊。(四)协助政府保护佛教文物古迹。(五)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与港澳台和全国佛教徒的友好联系,增进中外佛教文化交流。1989年明真法师逝世后,协会于1994年8月在长沙进行换届选举,修改了章程,选举了理事会成员,圣辉法师被选为会长,会址由开福寺迁到麓山寺。在圣辉法师主持下,新的理事会切实加强了寺院管理,强调端正道风,创办佛学刊物《正法眼》,出版《初级佛学丛书》,举办寺院执事进修班,并组织僧众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佛学知识,联合学术界人士开展佛学研究,举办学术研讨会,还于纪念抗战胜利50周年之际,举行和平祈祷法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