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技术合作
为了促进湖南省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湖南省人民政府于1984年12月,与中国科学院签订为期5年的科技合作协议,1989年9月,双方为巩固和发展合作关系,继续签订了为期5年的科技合作协议,协议书中,进一步明确了双方“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及今后合作范围、重点、形式,互惠条件和组织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合署办公,解决合作中有关问题。为此,中国科学院有40多个研究所的科研及管理人员来湘,与湖南科研人员共同开发新技术,研究新项目,转化科研成果,为加速湖南传统产业的改造,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也为合作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速自身的持续发展作了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