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湖南提督衙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湖南提督衙门 湖南提督衙门1801年(清嘉庆六年),湖南始设“提督军务总兵官”,简称提督,是湖南最高军事长官,职掌全省绿营军务,但受巡抚节制。提督衙门驻常德府(今常德市),1838年(清道光十八年)兼驻辰州(今沅陵),设中军参将1人,由提标中营参将兼任,负责传宣号令,承办公务,支发饷项等营务; 另设字识若干人,负责文书业务. 提督衙门统辖三镇,其所属包括镇、协、营、汛4级,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称为提标。1846~1896年 (同治三年至光绪二十二年),全省绿营共计3镇9协17营,以及抚标、提标等,额设官兵23460人,其中职官626人,兵丁22834人。中日甲午战争后,清政府开始改革兵制,裁汰绿营,1910年(宣统二年),提督衙门裁撤。 ☚ 军事机构 湖南督练公所 ☛ 湖南提督衙门 湖南提督衙门清代绿营驻湖南提督的办事机关。清顺治三年 (1646),设湖广水陆提督。清嘉庆六年 (1801),改湖广水陆提督为湖南提督,武职从一品,驻常德府 (今常德市),兼驻辰州 (今沅陵县),为湖南绿营最高长官,专管湖南全省的军事工作,隶属湖广总督节制。湖南提督所属绿营,除直辖本标中、左、右、前、后5营外,还节制镇筸、永州、绥靖3镇,兼辖长沙、永顺、常德、乾州4协和岳州、澧州、九溪、镇溪、永定、辰州、古文坪、龙阳8营。额设官兵2万余人。绿营初创,颇具战功,深为清廷所倚重,及至乾隆末年,渐趋腐化。中日甲午之战后,清政府开始裁汰绿营,至宣统三年 (1911),除绥靖、镇筸两镇,乾州、永绥两协及镇溪、河溪、保靖、古丈坪4营免裁和缓裁外,其余各标、协、营全数裁撤。所存绥靖等各标、协、营,因沿未改。民国以后,直至1930年才编入国民党军新编第三十四师。 ☚ 飞虎军 永州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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