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报纸发行
民国时期,各报发行大都依靠派报社,据黄性一《过去湖南之新闻事业》记载,长沙的派报业,始于清末,民国以后,有同业公会的组织,且分为长沙、湘乡两派。派报社多兼销外省报纸,代办广告业务。抗战胜利以后,有些大报在省内重要城市设办事处或分销处,实际上多数仍属于代办性质。新中国成立后,报纸发行工作从1950年起,实行“邮发合一”,即报纸全部交邮局发行,提高了寄递速度,扩大了发行面,报纸发行量迅速增长。例如《湖南日报》创刊时只有订户230户,创刊号仅印487份,1949年底发行2.4万份。1950年起交邮局发行,当年突破5万份,以后逐年增加,到1980年年平均期发行69万份。近几年来,期发行量大体在60万份左右。全省各地、市、州报和专业报的发行量大部分也在万份以上,市报中发行量最多的为《长沙晚报》,曾达到期发行14万份; 专业报纸《湖南科技报》曾达到期发行180万份。除了邮局收订报纸以外,还设立报纸零售点,以解决群众购买报纸的问题,至1985年,全省报刊门市部达98个,加上报刊亭、零售点共有1300多处。长沙、株洲、衡阳、怀化、邵阳、吉首等地,相继成立了报刊零售公司。全省零售报纸156种,零售流转额达1062万多元。1987年以后,有些报纸还全部或一部分自办发行,如《湖南广播电视报》、《长沙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