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952年国民经济简况
全省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农村广泛成立互助合作组织,工矿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广大干部、党员学习经济工作,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全省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三反”即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五反”即反对不法资本家的行贿、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组织群众参加荆江分洪工程,并成立湖南省南洞庭湖整修工程委员会。改善水利条件和改革耕作制度,全省扩种双季稻283万亩,出现种双季稻的第一次高潮。全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1.98亿元,比上年增长23.10%,比1949年增长80.23%。其中,农业产值23.79亿元,比上年增长21.2%; 工业产值8.19亿元,比上年增长32.9%。地方财政收入4.07亿元,支出2.06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9.96亿元。1952年12月15日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庄严宣布: 三年经济恢复任务胜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