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
湖北省自80年代中后期逐步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稳定耕地面积,稳定民心,增强广大农民、特别是城镇周围农民珍惜耕地的积极性,增强农业发展后劲,起到很好的作用。1988年率先在荆州地区进行,1989年开始在全省推广。各地从实际出发,对各项建设用地进行预测分析,提出控制目标,划出用地范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宏观控制和微观管理结合,落实保护地块,遏制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经过多年努力,已有45个县、市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耕地面积达3000多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