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管理法律方法
港口管理者和管理机关,运用国家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令、法规、条例和规定或国际上制定的各种规则,来调节和控制或限制港口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根据这些法规与国内外的其他单位和经济实体发生联系、调整经济关系、处理经济事务的方法。比如1954年由政务院制定颁布的海港管理暂行条例,1979年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1985年由国务院颁布的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等,都是利用法律的手段管理港口企业、国内外船舶和其他单位的有效办法。在我国,港口管理中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处理内外的经济关系,应遵循如下原则:
❶要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❷有利于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❸有利于保护本企业和其他经济单位的合法利益;
❹有利于贯彻物质利益和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
❺有利于保护竞争,推动企业联合:
❻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❼有利于改革开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