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清郑和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清郑和谈清政府同郑氏政权的谈判。从1652年(清顺治九年)至1679年(康熙十八年)共有数十次之多。郑成功在世时,清政府曾试图用和议或招抚办法统一郑氏政权,但毫无结果。郑成功去世后,清政府同其子郑经进行谈判,试图不用武力统一台湾。这种谈判主要有三次。第一次在1662年郑成功病逝后,清政府派人到厦门“招抚”郑经,郑因台湾变乱,处境艰难,乃与清朝官员虚与周旋。上缴明朝所赐敕命、印信及“海上军民土地清册”等,以取得清政府信任。变乱平定后,郑经借口“人众登岸,安插难周”,拒绝履行和谈条件。第二次,在1666年清军攻下金门、厦门两岛,郑经退往台湾后,康熙皇帝派河南候补道孔元章去台湾谈判,无结果。第三次,在1668年,康熙皇帝亲下诏书,“许其藩封,世守台湾”,并派兴化知府慕天颜到台湾谈判。郑经提出:照朝鲜事例,不削发,世守台湾,称臣纳贡。康熙认为,朝鲜是中国属国,台湾是中国领土,郑氏也是中国人,不能与朝鲜相提并论,故不同意郑经和谈条件,和谈未获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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