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沿海移民
早在郑成功在台湾驱逐了荷兰殖民势力以后,他和他的后继者,实行了招徕移民,奖励垦荒的政策。当时,从福建、广东等地区,移居台湾的汉人约二万五千户,十多万人(赵文林等《中国人口史》)。清统一台湾后,不断加强了对台湾和南海地区的治理开发。在这些地区建置府县、设官驻兵,取消海禁、召民垦种,使“漳泉粤东之民,趋之若鹜”(《厦门志》卷六)。台湾等沿海地区的富户地主,也大兴 “招佃”、“募佃”,遍置“汉庄”,招引内地贫苦百姓,纷纷渡海承佃。这些移民们长期以来 “呼类引朋,连千累百”(《诸罗县志》卷八),使移居沿海的人口不断增多。史载:到嘉庆十六年(1811年),台湾的人口共有二百一十万口,其中,汉人人数达二百万零三千八百多口。可见,沿海移民增加之迅速。总之,有清一代,汉族人民、高山族人民和其它少数族人民,在互相的交往和相处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并共同开发着台湾等沿海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