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清代文字狱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清代文字狱 清代文字狱qingdai wenziyu清代统治者加强思想、文化控制的反动措施之一。清代统治者为防止和镇压知识分子的反抗, 从其作品中摘取字句, 罗织罪名, 构成冤狱。文字狱自古就有, 以清朝最盛。清代文字狱自顺治开始, 中经康熙、雍正、乾隆四朝, 历时140余年。少数民族掌权的清朝,对汉人控制极严。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 或皇帝疑惑文字中有讥讪清朝的内容, 即兴大狱, 常常广事株连。清代的文字狱多达80余起。除了极少数事出有因外,绝大多数是捕风捉影, 纯属冤杀。康熙一朝的大案有庄廷《明书》案和戴名世《南山集》案。浙江湖州富商庄廷, 购得朱国祯 《明书》之 《列朝诸臣传》稿本。庄廷刊行时, 请人增添明末天启、崇祯两朝史事, 其中多有指斥满洲的文句。康熙二年(1663)被人告发。是时, 庄廷已死, 仍被开棺戮尸。庄氏家属及为书作序、校阅、刻字、印刷、买书、卖书者, 并地方官吏,被处死者达72人,充军边地者数百人,妻女均发边为奴。康熙十五年 (1711) 的 《南山集》 案又称戴名世案,戴名世作 《南山集》(因居桐城南山,故名),采用了相城方孝标 《滇黔记闻》 中的材料, 叙述明末清初的抗清事实, 对南明诸王寄以同情, 并书南明桂王永历年号。事发,戴名世被斩,300多人受牵连。查嗣庭案亦系较大冤案。查氏为隆科多党人, 官至礼部侍郎, 雍正四年 (1726) 出任江西主考。选用 《易经》、《诗经》 上的 “正”、“止”二字 (俗传 “维民所止”) 命题, 被人告作要去 “雍正”之头。查嗣庭病死狱中, 仍被戮尸枭首 ( 《清世宗实录》卷48)。“明月清风”是前人口头禅, 入清帝之耳, 则被认为是对清朝的讽刺。乾隆四十三年 (1778) 又兴徐述夔狱。徐述夔死后留下刻板 《一柱楼诗》 及 《传》 各一本。当时清朝搜查 “禁书”甚严, 将这两本书缴出。江苏藩司陶易、幕僚陆琰承办此案,未能查出“悖逆”之处,后来被人检出 “明朝期振翮, 一举去清都” 一句加以告发, 被定为 “大逆” 之罪, 将徐述夔家族及列名校对人活者处死, 已死者戮尸枭首, 连陶易及陆琰等人也均身首异处, 以惩 “大员负恩玩法” 之罪。文字狱严重禁锢了思想, 堵塞了言路, 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 这是封建专制主义日趋腐朽、没落在思想文化领域内的反映。 ☚ 乾嘉学派 古今图书集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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