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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清乡条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清乡条例

清乡条例

1929年9月18日,国民政府颁布实施。共分7章32条。规定清乡期间各省设立清乡总局,设正、副局长各一人,分别由省政府主席和省民政厅长兼任;事务主任一人,由省警务处长兼任;由县长选派地方绅士若干人担任助理员。各分局每五日应将本区清乡情况上报县局,县局每半月上报省局,省局每月上报内政部。依据“清查户口暂行办法”实施清乡,实行联保连坐法。1931年6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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