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钥匙工厂合同
成套设备合同的一种形式。 主要特点是这类合同的标的财产由两种成分所构成:(1)有形财产的资本货物(车间或工厂)。(2)包括商标、专利或技术诀窍在内的无形财产。所以交钥匙工厂合同实际上是技术专利合同和专有技术许可证合同、设备合同等合同的综合,交钥匙工厂,是一个由公共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合同等构成的一个复杂的整体。 这个工业整体应在即刻能开工的状态下交给买方。卖方承担规划、设计、建造整个工厂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工厂的开动、效率和消耗指标的义务。除此以外,往往还要同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经营管理合同和工厂所生产产品的推销合同。 这样就使出口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分担著工厂经营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