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资源核算
对海洋资源的实物量和价值量进行的核算。海洋资源核算的目的,一方面是要把环境因素对经济过程贡献包括在内的生产总值中; 另一方面则以自然资产的存量及其变化为线索,力图反映经济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海洋资源经济核算包括数量核算和质量核算、分类核算和综合核算、实物核算和价值核算、存量核算和流量核算,并形成综合核算体系和相关核算账户。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上已先后有20多个国家的政府或研究机构开展了包括海洋资源核算在内的自然资源核算理论、方法及实施方案的研究和探索,一些国际组织和研究机构也先后开展或资助这方面的研究与探索,如世界资源研究所、联合国统计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观察研究所、欧洲共同体等。世界各国使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仍没有包括自然资源和环境核算,经过各国专家的反复讨论、修改,1990年已形成新的修订本,1993年公布实施。中国分两步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1992年初步建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基本框架,1995年编制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全部表式和账户,海洋资源核算纳入这一新体系之中。
海洋资源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采用经济手段管理海洋的开发利用提供基础,是为海洋资源永续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建立海洋资源核算制度,将使我们更易于全面、详细地了解海洋资源状态和经济状态的相互关系,认识海洋资源动态和经济动态过程的相互影响,准确地评价资源对经济长期增长的保障程度和发展潜力,对于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海洋资源核算将有助于资源所有权的界定,促进海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转。海洋资源核算作为一种操作手段,可以明确界定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启动海洋资源的有偿使用和产权让渡,从而确定来自资源的收益的分享,化解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实现国家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管理。通过资源核算,把经济管理机制和竞争机制引入海洋资源管理,还将克服乱占乱用以至损害或破坏海岸带资源和环境的状况; 并使海岸带国土整治、海岸工程建设和维护,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的资金得到保证,从而有利于实现海洋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