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为加强海外经济合作而专门设立的一项基金。该基金根据 《海外经济协作基金法》,于1961年3月创建。其宗旨是开发、稳定东南亚地区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和经济,对于这些国家经济发展中所需要的资金,在日本输出入银行和一般金融机构难以提供时,由该基金予以解决。业务包括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开发事业资金贷款、开发调查资金贷款、稳定经济资金贷款以及必要的投资等。
海外经济协力基金overseas economic cooperation fund
日本政府为加强海外经济合作而专门设立的一项基金。该基金根据《海外经济协作基金法》,于1961年3月创建。其宗旨是开发、稳定东南亚地区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和经济,对于这些国家经济发展中所需要的资金,在日本输出入银行和一般金融机构难以提供时,由该基金予以解决。业务包括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开发事业资金贷款、开发调查资金贷款、稳定经济资金贷款以及必要的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