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文明村建设
要建设优美的海南省生态环境、较发达的生态经济和新颖的生态文化。1999年3月30日,海南省成为我国第一个生态示范省,2000年,海南省开始创建生态文明村。海南省对生态文明村建设制定了三大类标准。
❶示范点标准。进村和村内所有的道路都建成水泥路或柏油路,安装路灯,路旁植树种草,彻底治理脏乱差,使村庄达到绿化、亮化、美化; 兴建文化室、球场,组织村民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促进村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
❷普及标准。主要是以民房改水、改厕、改灶,推广沼气,发展庭院经济和整治环境卫生为主,村容村貌比较整洁。
❸过渡型标准。这种类型的村庄着重治理脏乱差,平整进村和通往农户道路,农户庭前后院种植经济果树,兴建文化室,球场比较简陋,这属于乡镇级的生态文明村。2000年,美万村被海南省定为生态文明村建设试点。美万村为了保护和造就农业生态环境,邀请专家对其村落进行规划,并实施 “高山造林,山腰种胶,平地种果,水面养鸭” 建设方针。美万村52户家家建成沼气池,将原先随地放养的猪、羊、牛入圈,村里的水源清洁,污脏不堪的土路也改建成了光洁的水泥路。老百姓房前屋后的柴火堆、垃圾堆,已被新种植的花草树木所代替; 家家户户还利用沼液、沼渣在庭院及自留地种植无公害瓜果蔬菜,发展庭院经济,大搞养殖,人均收入提高。美万村率先建成该省第一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生态文明村的创建,不仅给群众带来了实惠,农村中花草树木多了、文明新风多了、农民收入多了,在实现 “三多” 的过程中,农民增强了自力更生、勤俭致富的信心,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提高了实际的生活质量,提升了思想道德境界,而且海南的投资环境也得到了改善。海南建设生态文明村是找到了一条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有效途径,而且让农民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同时,过上丰裕的物质生活和高质量的精神生活,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