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估价守则Cust oms Valuation Code全称《关于履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东京回合中对消除非关税壁垒谈判中达成的一项协定。1981年1月1日生效,截止1991年2月共有41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守则目的在于建立一套公正的、统一的、中性的关税估价制度,以防止由于采取不同的估价方法而造成非关税壁垒。按先后次序规定了五种估价方法,所有守则签字国的海关官员须按这些方法行事。只有在照第一种方法不能确定有效的海关估价时,才可使用第二种方法,以此类推: (1)进口货物的交易价格,(2)同样货物的交易价格,(3)类似货物的交易价格,(4)扣减价格,(5)计算价格。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设海关估价委员会负责协议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