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筹措
测算和比较各种流动资金可能来源的资金成本与利用效果,从中选取最经济合理的资金来源方式,直至取得流动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之需的管理活动。财务管理职能之一。在不考虑国家拨入资金和资金市场开放的条件下,筹措资金方式一般有: (1) 内部补充 (以“生产发展基金”和“后备基金”为来源); (2) 借入资金 (包括银行借款和单位之间的资金拆借); (3) 商业信用 (包括商业汇票的承兑与贴现); (4) 吸收外来投资 (包括单位与个人的投资); (5) 发行股票和债券; (6) 合资经营; 在上述各种筹资方式中,孰优孰劣必须考虑下述因素:(1) 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与近期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数量; (2) 不同筹资方式下,资金成本 (即取得单位资金所付出的代价) 的高低; (3) 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的比例关系; (4) 筹措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后预计的资金利用效果 (资金利润率); (5) 投资方所附加的条件; (6) 财政风险与生产经营风险;(7) 资金的时间价值; (8) 通货膨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