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放活收帐户
亦称“透支帐户”、“存贷合一帐户”。原来规定为在同一帐户上记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增减变化过程及其结果的帐户。银行允许开设该帐户的企业在规定的贷款限额内超过存款余额支取款项,而不需逐笔申请贷款来增加存款金额然后支取款项。我国银行信贷业务根据商业系统各单位在商品流转过程中进销调存业务频繁、自有资金少、贷款数量多的特点,同意其在允许的贷款指标内,进贷销还,不必逐笔申请贷款,分别管理存、贷款资金。为此银行会计核算专设往来帐户,以办理进货贷款、销货还款的业务。该帐户的收方 (贷方) 余额表示存款,付方 (借方) 余额表示贷款。由于该帐户既可以反映存款,还可以反映贷款,故又称之为“存贷合一”帐户。随着信贷管理体制的改革,施行存贷款分开管理,这种帐户已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