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大型酿酒骨干企业,国家二级企业。1950年3月,以金川酒精厂为主,吸收17家曲酒作坊成立四川省专卖公司国营第一曲酒厂,主管部门为当时的川南专卖局;1960年,国营第一曲酒厂与曲联社合并,成立泸州曲酒厂,由泸州市商业局管理; 1961年改名为四川省泸州曲酒厂; 1990年8月正式改名为泸州老窖酒厂,行政关系仍隶属于泸州市商业局。1993年,经四川省体改委批准,改为股份制公司,改为现名,并经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88万股。占地53.47万平方米。设总经办、董事办、生产部、科技部、发展部、财务部、采供部、市场贸易部、机动部、劳人部、法顾室,有16个生产车间、1个生产基地。职工2351人。1994年固定资产17686.95万元,总股本8686万元,国家股6500万元,个人股2186万元,资产总额68680.21万元。拥有全国唯一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泸州老窖池群,距今已有420多年的历史。除具有得天独厚的酿酒条件外,还积极采用新工艺,使用计算机架式制曲、勾兑、控制自动测温、控温,还把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现代化先进科技手段用于酿酒全过程。年产泸州老窑系列酒1万吨,系列产品达18个、40多个系列包装,主要包括泸州老窖特曲酒、大曲酒、特曲低度酒、泸州老窖二曲和三曲、滋补曲酒、鸡尾酒、白兰地以及被誉为“东方第一瓶” 的金爵士超豪华特曲酒等。1994年主营业务收入31711.22万元,税后利润10461.05万元。主要产品 “泸州牌” 泸州老窖特曲 (大曲) 是中国四大名酒之一,从1915年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算起,先后荣获11次国际金奖,蝉联历届中国名酒称号,“泸州” 牌注册商标被推荐为 “中国 (十大) 驰名商标”。1989年~1992年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500家、四川省100家最佳综合经济效益企业之一,并位居同行业前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