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罗的管理原则
弗雷德里克·W·泰罗(Taloy,1856—1915),美国人,1856年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的德国城。少年时期,泰罗在法国和德国上学并周游欧洲。1872年秋,他以优等成绩通过了哈佛大学的入学考试,但因高度近视,未能继续他的学业。1874年,18岁的泰罗,在亲友开设在菲城的一家小型水泵制造公司学习制模和机械加工手艺。1878年泰罗转到米德瓦尔钢铁公司当工人。由于他生产成绩好,六年内由工人、领班、车间工长,一直升到总工程师。在米德瓦尔钢铁公司工作期间,他注意到了工人“磨洋工”的现象,工人们生产的产量远远少于他们力所能及的产量。他认为这种现象与低能的管理有关。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在他当工长时对工人进行了“动作与时间”的研究和实验。他挑选体力最强、技术最高的工人,迫使他们进行最紧张的劳动。用秒或几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他们完成每项操作所用的时间,然后加以分析,去掉多余的动作,制定出效率最高的“标准操作法”,作为全体工人规定定额的基础。对完成和超额完成定额的工人,支付较高的工资;对完不成定额的工人,则按较低的工资支付,被称为“血汗工资制”或“差别计件工资制”。为了同样的目的,1898年在伯利恒钢铁公司,他又进行了搬运生铁块和使用铁锹的试验。试验结果,提高了效率,增加了生产,使资本家和工人都增加了收入。
根据这些研究和试验,泰罗把管理概括为四项原则。这四项原则是:第一,对于人的劳动的每种要素规定一种科学的方法,以这种方法来代替陈旧的凭经验的方法;第二,对工人进行科学的挑选,然后训练、教育他们,发展他们的技能;第三,真心实意地与工人们合作,以保证所有的工作都能按照已经发展起来的科学原则去进行;第四,在管理者和工人两者之间进行明确、适当的分工,以保证管理任务的完成。管理者要承担起所有那些他们比工人更能胜任的工作,不能象过去那样,几乎所有的工作和大部分的责任都推给了工人。
泰罗提倡的这些科学管理方法,对当时和以前只凭生产经验和个人意志进行管理的方法起了革新作用,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由于泰罗第一次使用了“科学管理”这个概念,建立了资本主义的管理理论,因此,西方世界都称他为“管理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