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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波恩专约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波恩专约1952Special Treaty of Bonn

又称为《波恩一般性条约》,1952年5月26日美、英、法与西德在波恩签订,由《关于三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关系的专约》、《关于外国军队及其人员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权利和义务的专约》、《财政专约》、《关于解决由于战争和占领而发生的问题的专约》等一系列协定及附件构成。《专约》规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其内外事务具有主权”,从而恢复了西德的国家主权;3国废止占领西德,但同时规定3国在西德和西柏林有长期驻军的权利,其使命是为对自由世界的防卫;西德参加欧洲防务集团;设立混合委员会以进一步释放纳粹战犯等。《专约》规定,《专约》须在《建立欧洲防务集团条约》生效时生效。

波恩专约

又称“波恩条约”或“一般性条约”。1952年5月26日,美、英、法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波恩签订。主要内容:美、英、法废止占领法规,但3国军队继续留驻西德境内;西德参加“欧洲防务集团”;设立混合委员会以进一步释放纳粹战犯。后因“欧洲防务集团”流产,条约被迫修改,至1955年5月5日才生效。

波恩专约

1952年5月26日,美、英、法和联邦德国签订废止占领法规,但军队继续留驻,参加欧洲防务集团的专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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