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 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现为波兰共和国国务委员会,波兰国家议会常设最高权力机关。由每届议会的第一次会议从议员中选出,它的一切活动均对议会负责。在议会闭会和休会期间,它是国家政权的代表机关、行使议会权力。国务委员会根据1947年的“小宪法”设立。国务委员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4人,秘书1人,委员11人组成,均由议会选举产生。国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第一,补充行使或代行宪法规定的议会的职权,主持议会议员的选举; 第二,召集议会会议; 第三,在议会休会期间制定和颁布有法律效力的决定,解释法律,议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务委员会主席及秘书签署; 第四,建议制定和颁布有法律效力的法令; 第五,根据部长会议的建议任免政府官员 (但须交下次议会会议批准); 第六,行使国家首脑的职能: 接受外国使节递交的国书,任免波兰驻外全权代表; 第七,批准和废除国际条约; 第八,任命法律规定的行政和军事领导人员 (如首席检察官、最高法院法官等); 第九,授予勋章、奖章或荣誉称号; 第十,行使赦免权; 第十一,监督地方人民会议的工作; 第十二,行使其他权力,其中包括监督最高监察院的工作。此外,在议会休会期间,当国家遭受侵略或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时,由国务委员会宣布战争状态或戒严令。国务委员会应定期向议会报告自己的工作。议会任期届满后,国务委员会还继续执行其职责,直到新议会选出新的国务委员会为止。1989年4月,波兰议会通过法令,对宪法作出重大修改,规定波兰改行总统制。7月19日,波兰原国务委员会主席沃伊切赫·雅鲁泽尔斯基当选为总统,总统即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 ☚ 波兰人民共和国议会 波兰团结工会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