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稽核
以金融业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办法为内容的监督检查。法规稽核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类金融机构对金融业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办法执行情况的稽核。二是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完备性和相互制约能力的稽核。金融法规执行的稽核不是独立存在的一项稽核内容和稽核形式,金融法规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起着组织、指导、管理和规范的作用,而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又能反映金融法规的执行优劣,所以金融法规稽核是业务稽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法规稽核的主要内容:
❶检查制定的规章、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内容、要求与国家和中央银行的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是否一致,有无直接或间接削弱中央银行职能的内容;有无直接或间接削弱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机制的内容;有无直接或间接与金融、货币信贷政策相悖的内容;有无干扰金融秩序和侵害中央银行利益的内容等等。
❷检查规章、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自身的完整性、科学性和相互制约能力。
通过法规稽核,进一步发挥法规的作用,维护法规的严肃性,为金融机构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活动环境。法规稽核是中央银行对具有制定规章、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职能的金融机构实施稽核的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