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的效力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法律规范生效的范围,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对什么人发生效力。(一) 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和终止生效的时间。法律生效的时间分为: (1) 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2) 法律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在全国各地生效; (3) 颁布特别决议宣布旧法律终止生效。法律的时间效力还涉及法律的溯及力问题。法律不溯既往原则是各国法律共同遵循的通例。但在现行刑法中,各国通常规定新法规定的刑罚轻于旧法时,有溯及力,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二) 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范围。大体可分为: (1) 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即在国家主权管辖的全部领域内生效,包括驻外使馆、领海、领空以及航行或停泊在国境外的船泊、飞机等延伸意义上的领域。凡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通常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 在局部地区内有效。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只在该地区内有效。(3) 有的法律在一定条件下其效力还可以超出国境。(三) 对人的效力,即法律对哪些人发生效力。大体分为: (1) 以国籍为准,通称属人主义。即法律规范只适用于本国人,不适用于外国人,本国人不论其在国内或国外,均适用本国法。(2) 以地域为准,通称属地主义。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居住于本国领土范围内者,一律适用本国法律。(3) 属地主义与属人主义相结合原则。凡居住在一国领域内的一切人,一律适用居住国法律。但在某些问题上,对外国人仍要适用其本国法律; 特别是依国际惯例和条约,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仍适用其本国法律。 ☚ 法的适用 法的部门 ☛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法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发生效力。 ☚ 法的适用 法律关系 ☛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法的适用的范围,也称法的生效范围。指法律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有效。法的效力分为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以及法对人的效力。(1) 法的时间效力,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及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法律生效的时间一般采取两种方式: 法律颁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法律颁布时不立即生效,在法律中另行规定生效的时间。法律的终止一般采取以下方式: 原有法律随新法律的公布而自行终止; 新法律明确规定原有同类法律的废止; 法律中明确规定终止时间,到时自行终止; 新法律颁布后,与新法律不相符的其他法律或条款即终止。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指法律颁布以后,对其颁布以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效力,如果具有效力即具有溯及力,反之则不具有溯及力。当前,世界各国刑事法律多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也就是法律只适用于其颁布之后的行为,对其颁布之前的行为一般不具有溯及力,这即 “从旧兼从轻”原则; 但是新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行为或处罚较轻的,则具有溯及力。(2)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法律在什么地方有效。法律的空间效力是依据法律制定的机关和法律的内容确定。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除法律本身有特殊规定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的法律),对全国范围有效; 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本地区有效。(3) 法对人的效力,指法律适用的人的范围。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 法律对本国人的效力和法律对外国人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律对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国公民均有效力。中国公民在国外的,一般情况下中国法律也具有效力,但是中国法律效力的发挥需要考虑与所在国的法律关系,并需要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予以协调。中国法律对外国公民的效力有两种情况: 其一,中国法律对在中国生活的外国公民一律有效,外交代表和依照国际协定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员除外。其二,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在外国对我国或我国公民犯罪的,如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我国刑法有管辖权,但是依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 法的适用 法的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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