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庭调查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庭调查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法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查证、核实的活动过程。刑事诉讼中的法庭调查,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活动过程。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根据修正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法庭调查,包括以下活动:(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阐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依据;(2)被告人、被害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发表意见,为下一步深入查明案件事实作好必要的准备;(3)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这是实质性证据调查的开始。公诉人在讯问时,先让被告人供述实施犯罪的全部事实和过程,然后就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参与犯罪者的人数,受害对象,造成的后果,赃款、赃物的去向,犯罪的动机、目的,犯罪后的表现等进行讯问。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揭露和证实犯罪,查明案件真实情况;(4)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对案件事实有疑问的,也可以讯问被告人;(5)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提请法庭传唤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向其询问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或者当庭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及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证人、鉴定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先核实其身份、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告知其要如实提供证言、鉴定意见和有意作伪证、虚假鉴定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也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6)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控辩双方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据发表意见。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当事人或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应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果同意申请,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延期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庭调查中的各项活动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从简、从略。 法庭调查法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活动。法庭审判的实体审理阶段。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通过审问被告人,出示、核对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从事实方面为正确裁判奠定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法庭调查,包括以下活动: 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审判人员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法庭上依照法庭程序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公诉案件的第一审中,法庭调查始于公诉人在审判庭上宣读起诉书,止于审判长宣告法庭调查终结。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这些申请由法庭作出同意与否的决定。如果法庭同意上述申请,审判长宣布休庭,延期审理。公诉案件的第二审、自诉案件的第一审和第二审,其法庭调查程序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的法庭调查程序进行。 ☚ 法庭笔录 法庭辩论 ☛ 法庭调查审判人员在法庭上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活动。法庭审理的一个阶段。在我国,公诉案件的法庭调查,自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开始,其顺序: (1) 审判人员审问被告人,公诉人经审判长许可,讯问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发问; (2)审判人员、公诉人询问证人,当事人、辩护人可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亦可请求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3)审判人员向被告人出示物证,让他辨认; (4) 当庭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现场勘验笔录和其他用作证据的文书,并听取当事人和辩护人意见。此外,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法庭对上述申请,应作出同意与否的决定。民事案件的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1)询问当事人,当事人陈述; (2)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3)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材料;(5)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可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当事人可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准许与否由法院决定。 法庭调查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理。进入案件实体审理的一个阶段。目的在于通过讯问被告人和审查、核实证据材料,查明案情真相,以便正确合法地处理案件。在我国,刑事法庭的调查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进行,首先由审判人员讯问被告人。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等经审判长许可,可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公诉人询问证人,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和辩护人可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请求许可直接发问。审判人员应向被告人出示物证,让他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庭宣读,并听取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法庭对上述申请,应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民事法庭的调查,先由审判人员介绍原告人起诉事实,要求和理由以及被告人答辩内容,接着由原告人和被告人分别补充陈述,再由审判人员就双方争执焦点对当事人进行讯问,然后对证人、鉴定人进行询问,并对物证进行辨认。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