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私学
法家私学的产生,与子夏有关。孔子死后,子夏到魏国,在西河讲学,弟子三百多人,李悝、吴起、魏文侯等都是他的学生。战国中期著名的法家商鞅,就是李悝的学生。商鞅提倡“耕战”,非议“诗书”、排斥“礼乐”,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以官吏“为天下师”,“学读法令”。韩非发展了这些思想,提出了“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法家私学的主张,实际是取消学校教育,历史证明此论不可取。但法家私学反对儒家以“礼、乐、诗、书”教育学生,反对向学生灌输仁、义、礼、智等道德准则,主张“以法为教”;反对盲目崇拜古代典籍和脱离实际的空谈恶劣学风,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臣》)的主张等等带有朴素唯物主义色彩的教育观点,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是有一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