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国政权组织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国政权组织法1875年《法国宪法》的组成部分。国民议会于1875年2月25日通过。规定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 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任期7年,连选连任; 总统与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通过后由总统公布、监督并保证其施行;总统有特赦权、统帅军队权、任命官吏等权,并可解散众议院重新进行选举; 各部部长对两院负连带责任。参见1875年《法国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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