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登记法律规定的取得法人资格的程序之一。国家对法人进行统计、监督的重要手段。在法律要求时,法人的设立须经过登记。在中国,凡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都应向主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只有经过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登记,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法人登记 法人登记法人向其住所地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所为的关于设立、终止,变更住所或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的申请登录记载的行为。是法人取得资格的一种程序。法人呈请登记时,应由申请人 (法人机关或清算人) 或其他代理人向登记机关呈报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文件,并应依法缴纳登记费。法人登记机关接受法人登记申请后应即进行调查,然后予以登记,于登记后发给有关的登记文件。对法人已登记之事项,法人登记机关应于登记后一定时间内,在法人登记机关的公报或当地报纸上予以公告。法人登记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的必经程序。法人登记是国家对法人实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 法人住所 法人能力 ☛ 法人登记registration of juristic pers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