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工业
所谓沿海,是指辽宁、河北、北京、天津、河南东部、山东、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市。分布在上述省市的工业,称为沿海工业。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工业布局深深打上了半殖民地社会的烙印,是一种极为畸形的分布。全国70%以上的工业偏集于东部沿海狭长地带,除了武汉、重庆等几个沿江城市之外,广大内地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几乎没有什么近代工业。这种过于集中分布,是一种不合理的状况。毛泽东指出:“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新的工业大部分应当摆在内地,使工业布局逐步平衡,并且利于备战,这是毫无疑义的”。(《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0页)在这种正确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在内地兴建了大批工业项目,大力加强内地工业建设,使内地工业得到迅速发展。改善了我国工业布局的状况。在发展内地工业的同时,沿海工业要不要发展?毛泽东做出肯定的回答。他说:好好地利用和发展沿海的工业老底子,可以使我们更有力量来发展和支持内地工业。如果采取消极态度,就会妨碍内地工业的迅速发展。所以这也是一个对于发展内地工业是真想还是假想的问题。如果是真想,不是假想,就必须更多地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特别是轻工业。这种分析符合我国国情。我国东部沿海工业基础较好,技术力量较强,工业门类齐全,协作配套条件好,内外交通等基础设施比较发达。但是相当一部分地区自然资源匮乏,原料、燃料大部分靠外地调入。因此,沿海的工业基地必须充分利用,沿海原有的轻重工业的改建和扩建要大力发展,同时也要建一些新项目。这样为内地工业积累资金、提供技术、设备,使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协调、均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