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论的人民性
邓小平治国艺术特色之一。
邓小平在其著作的德文版序言中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邓小平对祖国和人民倾注了无限深情,因而为人民的利益披荆斩棘而不知老之已至。所以他赢得了全国亿万群众的衷心爱戴。
邓小平治国理论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都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他曾提醒我们的领导干部 “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 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28页)他指出: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 他告诫全党: “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他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主张,他的经济发展分三步走,争取在20世纪末让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在下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战略,考虑的中心点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目的一是富民二是强国。
邓小平认为: “要以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作为衡量我们各项工作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 我们说现在政策行之有效,就是国家兴旺发达起来了,人民生活确实好起来了。在1992年春的南巡讲话中,邓小平把 “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作为判断姓社姓资的标准之一。
邓小平的治国方略中有很多都是集中了群众的智慧,提炼了群众的见解而后制定推广的。他说,联产承包是农民提出来的,乡镇企业也是群众创造的,我的功劳是把群众的创造加以理论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