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河间男女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河间男女 河间男女亦题《河间女子》。东晋志怪小说。干宝撰。原载《搜神记》卷十五。《法苑珠林》卷九十二、《太平御览》卷八八七、《太平广记》卷三七五皆引载(文各有异)。王汝涛《太平广记选》(续)、吴组缃等《历代小说选》皆选录。作品叙述:晋武帝时,河间郡(郡治在今河北省河间县西南)有一对青年男女,私下相爱,女子就自主许配给这一男子。不久,男子从军,多年不归。女家父母把她许配给他人,女子不同意,父母逼之,终不得已而嫁,但不久即病死。男子戍边归来,得知情况后,到此女坟上,哭得死去活来。但仍不能尽哀,就发墓开棺,其女居然复活,男子就将她背还家中,调养数日,使其恢复如初。后来,女子丈夫闻此,乃来求之,男子不许,于是打官司,朝廷终许其女属原来那位男子。作品通过河间这对男女的爱情和婚姻的周折,反映出兵役、封建婚姻制度给人们带来的不幸。这是个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喜剧。男女间真挚的爱情感动了天地,使人死而复生,终成夫妻。就是连朝廷也不得不承认:“此非常事,不得以常礼断之。”这种幻想形式的描写,无疑是对封建社会不自主婚姻的有力批判。故事情节曲折,富有戏剧性,读后令人耳目一新,遐想万端。《宋书》、《晋书》的《五行志》亦皆载此事;《续博物志》卷二亦载,但“河间”事则作“梁国”事。 ☚ 父喻复活 河间女子 ☛ 河间男女·干宝· 〔选自《搜神记》〕 《河间男女》选自干宝《搜神记》卷一五。在这卷中,共有十三篇写发冢而人犹活的故事,这一篇是其中的代表作之一。作者用洗炼的语言和情节,叙述了一个很美好的爱情故事。尽管结局是美好的,但也反映出作者对当时的兵役制度、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具有积极的意义。 俄国著名的小说家契诃夫有一句名言:简洁是天才的姐妹。干宝的《河间男女》,正体现了简洁这个特点。小说开篇的叙述,语言、情节之洗炼尤为突出: 晋武帝世,河间郡有男女私悦,许相配适。寻而男从军,积年不归。女家更欲适之,女不愿行。父母逼之,不得已而去。寻病死。 短短四句叙述,交待了四件事情:第一句交待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和男女主人公的情感。第二句便为矛盾的产生埋下了伏笔。男的从军去了,去什么地方,没有讲,和故事的关系也不大。去的时间,只用“积年不归”四个字便讲清楚了。第三、四句便展开了矛盾,女的家长要她嫁给别人,而女的不同意。在父母的逼迫下,勉强成亲,不久病死。 这么多的头绪,作者仅用四句话便交待清楚了,语言与情节设计,令人感到洁净和精纯,达到了洗炼之境。难怪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也十分饮佩干宝,他曾说过:“才非干宝,雅爱《搜神》”。(《聊斋自志》) 如果说这篇小说在语言和情节设计是以洗炼取胜,那么在故事内容上,却是以奇取胜。男的从军归来,知道所爱之人已死,到墓前痛哭一场在情理之中,但他却“发冢开棺”,于是便生奇事——女即苏活。背回家去,休养几日,身体竟完全恢复了。按说有情人终成眷属,虽经死而复生,亦是喜从天降。没想到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女的前夫来要人,双方僵持,告到官府。郡县断不了此奇案,只好上告朝廷。朝廷是这样断此案: 以精诚之至,感于天地,故死而更生,此非常事,不得以常礼断之。请还开冢者。 朝廷如此断案,虽然促成了大团圆结局,但也实为奇事。 人死而复生,此一奇;深信人死能复生而来要人,此二奇;朝廷亦信死而更生,违常礼断案,此三奇也。这些怪异的奇事便构成了奇异的故事内容,形成了这篇小说的特点,也是魏晋时代志怪小说的特点之一。 《河间男女》这篇微型小说,语言、情节设计洗炼,故事内容奇异,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是它的长处。但用现代眼光来看,它的情节过于简单,简似梗概,未能展开。而情节正是人物性格形成的历史,故人物缺少性格塑造,甚至连姓名都没有。当然,魏晋志怪小说尚属我国古代小说发展初期的产物,艺术上粗糙幼稚在所难免,阅读与鉴赏时,我们应该实事求是,不能苛求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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