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人民法院1953年1月成立,原名天津市第六区人民法院。1958年改现名。地点在河西区利民道29号。下设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及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房地产审判庭、执行庭,还设有体院北和小海地派出法庭,至1995年有工作人员189人。建院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52100余件。1982年、1997年,作为《民诉法》、《经济合同法》、《刑法》、《刑诉法》的全国试点实施单位,为上述四部法律的顺利实施做出大量有益的尝试。1990年11月成立的少年刑事审判庭,为中国北方第一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机构,首创对少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的做法,被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加以采纳,成为全国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年该庭获全国法院系统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