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道
唐代设置的一级行政区。《资治通鉴·唐纪·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二月,命大加并省,因山川形便,分为10道一曰关内,二曰河南,三曰河东,四曰河北,五曰山南,六曰陇右,七曰淮南,八曰江南,九曰剑南,十曰岭南。”胡三省注:“洛、汝、陕、虢、郑、滑、许、颍、陈、蔡、汴、宋、毫、徐、濠、宿、郓、齐、曹、濮、青、淄、登、莱、棣、兖、海、沂、密为河南道。”
道名。唐贞观十道,开元十五道之一。唐贞观元年(627年)置,辖境相当今山东、河南两省黄河故道以南(唐河、白河流域除外),江苏、安徽两省淮河以北地区。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置河南道采访处置使,治所在汴州(今河南开封市)同年于东都附近地区分置都畿道,辖境因而缩小。乾元元年 (758年) 废。但作为地理区划仍沿用至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