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没收一切土地重新分配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没收一切土地重新分配 没收一切土地重新分配是中国土地革命时期《井冈山土地法》中关于土地政策的主要内容。井冈山根据地创建后,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开展了土地革命。1928年12月,在总结了井冈山根据地创建一年来土地革命斗争的经验后,由毛泽东起草并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共有9条14款。其主要内容是: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分给农民个别耕种、共同耕种或组织模范农场耕种;以人口或劳动力为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以一个乡、几个乡或区为分配土地的区域标准。另有山林分配办法,土地征收办法等规定。这个土地法为后来土地法规的制定奠定了基础,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不足是没收所有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土地所有权属苏维埃政府而不是归农民等。1941年,延安出版毛泽东著作《农村调查》时,毛泽东在所加的按语中指出,此土地法是1928年冬天在井冈山(湘赣边区)制定的。这是1927年冬至1928年冬天一整年内土地斗争经验的总结,在这以前,是没有任何经验的。这个土地法有几个错误。毛泽东认为,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是其中的一个错误。 ☚ 井冈山土地法 兴国县土地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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