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沈钧儒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沈钧儒1875—1963原籍浙江嘉兴,生于苏州。 沈钧儒1875—1963沈钧儒 爱国民主人士、政治活动家。字秉甫,号衡山,原籍浙江嘉兴,生于江苏苏州。清光绪进士。1907年于日本法政大学毕业回国,曾任浙江省咨议局副议长,从事立宪运动。辛亥革命爆发后,任浙江都督府警察局长,加入同盟会。参加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和护法运动。五四运动期间,曾撰文提倡新道德、新文化。1924年拥护孙中山改组国民党和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北伐时,任浙江省临时政府政务委员兼秘书长,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时,曾被拘禁,后经营救获释。1928年任上海法科大学(后名上海法学院)教务长,同时执行律师职务。1932年参加宋庆龄、鲁迅等组织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响应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1935年和其它爱国人士一起先后组织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和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1936年11月22日,与邹韬奋等七人被国民党当局逮捕,是为有名的“七君子”之狱。抗战爆发后出狱,继续从事抗日救亡运动,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创办《全民》周刊。从事争取和平民主的斗争。1942年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任民盟中央常委。抗战胜利后,作为民盟代表之一,参加了政治协商会议。1947年10月,国民党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时,坚决反对向国民党妥协投降,后即秘密赴香港,进行恢复民盟总部的活动。1948年在香港主持召开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宣布恢复领导机构,声明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同年9月到东北解放区,代表民盟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等职。1956年当选为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主席。1963年6月11日在北京病逝。 沈钧儒
沈钧儒
沈钧儒(1875—1963)近现代嘉兴(今属浙江)人,生于苏州(今属江苏)。小名阿尼头,字秉甫,号衡山。清光绪三十年(1904 年)进士。次年留学日本东京私立法政大学。三十三年回国,参加立宪运动,曾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监督。宣统元年(1909 年)当选浙江咨议局副议长。三年参加辛亥革命,加入中国同盟会。曾任浙江省警察局局长、浙江省教育司司长。1913 年参加反袁“二次革命”。曾任国会参议员,中华民国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1926年北伐军攻克浙江后,任浙江省临时政府政务委员兼秘书长。1927 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被捕,经营救获释。1928年出任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并执业律师。1933 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5 年参与组织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宣传团结抗日救国。次年与邹韬奋、李公朴等七人被国民党逮捕入苏州监狱,时称“救国会七君子”。抗战爆发后获释,组织平民法律扶助会,于汉口筹组抗日救亡总会。1941 年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抗战胜利后,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1946 年拒绝参加行宪国大,主持民盟与中国共产党合作。1949 年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主席等。著有《宪法要览》。 沈钧儒 著名爱国民主人士。字秉甫,浙江嘉兴人。1905年留学日本。回国后从事立宪运动,参加辛亥革命和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参加新文化运动。1924年国民党改组后,拥护国共合作和孙中山的三大政策。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曾一度被拘禁,不久获释,出任上海法学院教务长,同时任律师。1932年参加宋庆龄、鲁迅组织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5年先后发起成立了上海各界救国会和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国民党统治区开展抗日救亡运动,是有名的“七君子”之一。抗日战争时期,为坚持抗日、团结、进步而斗争。1941年倡议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来改为中国民主同盟,任中央常务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1947年民主同盟被国民党解散,1948年在香港主持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制定坚持同共产党合作的方针。同年赴解放区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等职。1956年,当选为民盟主席。1963年11月在北京病逝。 沈钧儒1875~1963中国当代法学家。字秉甫,号衡山。原籍浙江嘉兴,生于江苏苏州。1905~1907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回国后从事立宪运动。在浙江曾与褚辅成等组织立宪国民社,推动宪政。宣统元年(1909)当选浙江省咨议局副议长。1910年为浙江法政专门学校维持员之一。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浙江光复时任都督府警察局长。1912年任浙江临时省议会议员,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3年参加讨伐袁世凯运动。1918年被递补为国会议员。五四运动中曾撰文提倡新道德、新文化。1920年任护法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1921年为宣传法治,编有《制宪必携》及论述宪法的小册子 。 1922年著有《宪法要览》,并撰有《普及政法教育》等论文。国会恢复后被选任参议院秘书长及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23年因反对曹锟贿选总统曾遭逮捕。1926年北伐军攻克浙江后,任国共合作的浙江省临时政府政务委员兼秘书长。1927年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曾遭逮捕,经营救获释。后任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同时执行律师职务。其间以保障人权为己任,在营救被迫害的共产党员及爱国人士方面做过许多工作。1931年当选为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1933年参加宋庆龄、鲁迅、蔡元培、杨杏佛等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任上海分会执行委员兼法律委员。1935年12月间与马相伯、邹韬奋、陶行知、李公朴等上海文化界爱国人士响应中共中央“八一宣言”号召,发表救国运动宣言,组织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次年当选为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执行委员和省委员,积极领导开展全国抗日救亡运动。1936年夏,与邹韬奋、陶行知、章乃器联名发表《团结御侮的几个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要求国民党停止内战,与共产党联合抗日。同年冬,竟因救国有“罪”,与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六人同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时称“七君子事件”),在囚禁中坚贞不屈,并利用反动派的法庭作合法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出狱。1938年代表救国会受聘为国民党参政会参政员。1941年与张澜、黄炎培等倡议,组成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被选为中央常委,抗战胜利后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在国民党统治区积极为争取和平民主而斗争,支持并参加工人、学生反内战、反饥锇、反迫害运动。1947年冬因国民党政府宣布民主同盟为非法团体,被迫解散民盟总部,秘密转赴香港,继续领导盟员进行斗争。1949年北平解放后,代表民主同盟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当选为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副主席、主席。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和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并在拍林召开的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沈钧儒1875—1963中国近现代法学家。字秉甫,号衡山。原籍浙江嘉兴,出生于江苏苏州。光绪进士。曾留学日本法政大学。回国后参加立宪运动。曾当选浙江省咨议局副议长,并任浙江法政专门学校维持员。辛亥革命后,加入中国革命同盟会。先后任过护法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上海分会执行委员兼法律委员、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执行委员和常务委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重庆律师公会常务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当选为民主同盟副主席、主席。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等职。曾出席在柏林召开的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主席。著有 《制宪必携》、《宪法要览》等书。 沈钧儒中国政治家。1875年1月2日生。1905年赴日留学。1907年回国。1909年任浙江咨议局副议长。1911年辛亥革命后任浙江省警察局局长、教育局局长。1926年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1927年任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同时执行律师业务。1936年5月与宋庆龄等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11月22日与章乃器等人被国民党逮捕入狱,成为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事件。1937年12月参与筹组抗敌救亡总会(1945年改称中国人民救国会),被选为主席。1948年1月在香港主持民盟三中全会重建领导机关,恢复民盟活动。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被选为政协副主席。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54年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6年任民盟主席。1963年6月11日去世。 沈钧儒 146 沈钧儒1875—1963近代民主革命家、法学家、教育家。字秉甫,号衡山,浙江嘉兴人。清光绪进士。早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1907年回国后从事立宪活动,曾任浙江谘议局副议长。辛亥革命时,参加浙江光复工作,任浙江都督府警察局长,加入了同盟会和南社。袁世凯窃国后,任浙江教育司司长,国会议员,反对复辟帝制。后参与护法运动,反对曹锟贿选。五四运动时期,撰文提倡新道德、新文化。曾任广东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1926年,任浙江省临时政府政务委员兼秘书长。1928年后任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律师协会理事长等职。1935年发起救国会,力主抗日。次年与邹韬奋、李公朴等七人被国民党逮捕入狱,为“七君子”之一。抗战时期任国民党参政员和政协代表,反对蒋介石不抵抗政府,并和黄炎培等创建并领导了中国民主同盟。1946年,他代表民盟发表声明,坚决反对国民党下令召开的国民大会。1948年在香港主持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力主与中国共产党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民主同盟主席等职。 ☚ 张澜 陈独秀 ☛ 沈钧儒 158 沈钧儒1875—1963社会活动家、法学家。字衡山,浙江嘉兴人。清光绪进士。后留学日本法政大学。1907年回国后从事立宪运动。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历任国会议员、广东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1932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5年领导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1936年参与领导“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同年冬,因参加和组织抗日救亡活动而与章乃器、史良等一起被逮捕,时称“七君子事件”。抗日战争时期,组织平民法律事务所,附设平民法律扶助会,为抗日军人家属及进步书刊义务辩护。1941年创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任中央常委。抗战胜利后,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1947年民盟被迫解散后,转至香港主持民盟一届三中全会,促使民盟走上革命道路。同年代表民盟及中国人民救国会赴解放区参加新政府筹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民主同盟主席等职。著有《宪法要览》等。 ☚ 梁启超 程树德 ☛ 沈钧儒1875—1963字秉甫,号衡山,浙江嘉兴人。早年参加立宪运动、辛亥革命、护法运动、新文化运动、后致力于抗日救亡运动、爱国民主运动,曾发起组织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中国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等职。 沈钧儒 沈钧儒1875~1963字兼甫,号衡山。原籍浙江嘉兴,出生于江苏苏州。中国著名爱国人士,当代法学家、教育家,民主同盟创始人之一。曾中举人、进士。1905年曾留学日本,回国后,从事立宪运动,参加了辛亥革命和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并在教育部门任职。1935年,率先响应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在国民党统治区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36年与邹韬奋、李公朴等7人被国民党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入狱。出狱后抗日战争爆发,为坚持抗日曾在汉口等地组织“抗敌救亡总会”。1941年倡议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他任中央常务委员。抗日战争后,积极参加争取和平民主的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民盟中央主席等职。著作有《寥寥集》等。沈钧儒一直很健康,年过80以后,仍没有明显衰老表现,腰部挺直,走路脚步轻快,动作灵活,听力、视力也很好,牙齿也没脱落,很少生病,除了毛发变白外,无其他老态。沈钧儒一向重视体育锻炼,他常说:“要运动,一个人总要动,要锻炼自己,做自己身体的主人”。他早年对静坐、按摩、拳术等均有研究,并独创了一套共42式的锻炼方法。内容包括静坐、呼吸、叩齿、活动颈、肩、上肢、胸腹等部位。每天早晨起床前、起床后、入睡前,根据不同时间的需要做相应的动作,持之以恒,寒暑无间。除运动以外,他身体的健康还得力于修养。他说:“要求得健康,单靠运动是不够的。……健康不仅仅指身体健康,而应是身心俱健”。所谓心,就是指思想修养,要树立革命的人生观。而修养就是说:“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心要静。所谓心静,就是要澄清思虑的意思。澄清思虑的方法,首先要去除名利的念头,眼光要看得远,不要只看到自己个人,要看到朋友,看到人民和祖国,看到社会主义。”沈钧儒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作息有一定时间,下午一定要小睡1~2小时。他认为不论体力和脑力劳动之后,都要靠睡眠来恢复,睡眠一定要充足。他一日三餐也是定时、定量,不求太饱。在三餐之外,很少吃零食。不吸烟、不饮酒。排便也养成定时习惯,很少发生便秘的毛病。 ☚ 帅孟奇 邓小平 ☛ 沈钧儒1875—1963浙江嘉兴人。清末曾考中进士。1905年留学日本东京法政大学。1912年5月加入中国同盟会。1926年北伐军攻克浙江,任省临时政府政务委员兼秘书长。1927年后在上海任律师,曾掩护和营救许多受迫害的中共地下党员和进步人士。1935年与邹韬奋等发起组织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和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曾经受到国民党政府的迫害,是著名的“七君子”之一。抗战期间,他真诚拥护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和政策。1941年1月, 国民党顽固派制造了“皖南事变”,以沈钧儒为首的救国会的几位参政员拒绝出席国民参政会,抗议国民党的反共暴行。并与张澜等倡议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名中国民主同盟),任中央常务委员。抗战胜利后,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建国后,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63年6月11日在北京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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