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立(1864—1942)晚清民国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祖籍吴兴(今浙江湖州)。字鹤一,一作鹤逸。沈寿二姐,沈粹缜嗣母。终身未婚。幼习刺绣,擅平、套、接等针法。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在沈寿所办苏州同立绣校任教习,三十三年被聘为农工商部绣工科副总教习。宣统二年(1910 年)所绣《狩猎图》等获南洋劝业会二等奖。1914 年随沈寿赴南通,任女工传习所教员,1921 年沈寿病逝后接任所长。代表绣作有男相《观音大士像》等。 沈立 沈立字立之。宋历阳(今和县)人。天圣八年(1036)进士,签书益州判官。嘉佑元年(1056)奉命维修塞商湖堤,所著《河防通议》一书,后世悉尊为治水法典。迁两浙转运史时,著《茶法要览》。后调京西北转运使,参与治理六塔河水利工程。历任沧州知州,进谏议大夫,判都水监,迁江淮发运使,越州、杭州知州。在益州任内,曾以公粟购书,积数万卷,藏书之富,深得神宗赞赏。晚年徙宣州,提举崇禧观。终年72岁。 ☚ 谢小娥 杜默 ☛ 00007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