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华(1676—?)清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纪荣。沈朝初孙,沈之燮父。监生。雍正八年(1730 年)任陕西宜君知县,请豁免报垦屯地,建忠泉亭,捐粟济贫,为狱囚置床御寒湿。十一年调署武功知县,撤妖神,裁盐课银,免地畜额税,捐义学,代民完积欠,革除盘粮门差,士民为其立德政碑坊。后授蒲城知县。乾隆元年(1736 年)以应销盐引未完被参,开复发湖南委用。十二年署武陵知县,十六年实授零陵知县,十九年调知武陵,次年卸任。六十年谕祀名宦祠。曾订正查遴修《宜君县志》,刊修《武功县后志》。 沈华 沈华shen hua字纪荣。江苏吴县人。清雍正九年(1731)任武功知县。为政清廉。上任先披阅县志,后聘名流编撰《武功县后志》。除保留康海《武功县志》七篇稿目外,体例上多有创新。增添典礼、武备、纪事、文学、艺文、拾遗等。对疆域、职官、选举等秦汉以来相关名号、规制各不相袭的缺欠,均一一考订、补充、修正。《后志》共设11篇,详而不冗,后之论者称可与康海《武功县志》相辉映。在任四年,兴学校,重建设,惠政良多。 ☚ 沈元林 沈国铮 ☛ 00005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