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汉语比喻辞典︱前言 前言 比喻在汉语词义发展和修辞手段中是极普遍而重要的现象。把汉语词汇中有关比喻的资料集中起来,按词典的形式汇编在一起,既可对研究汉语词义和修辞提供较多的语言材料,也在提高对汉语的阅读和写作能力方面有一定帮助。本词典就是为了适应这个需要而编写的。 本词典的编写,是我们研究室作为《汉语大字典》副产品而承担的集体任务。《汉语大字典》根据大量文献资料,发掘出许多汉字的新义,其中不少是比喻义,但是《汉语大字典》以释字义为主,字义只包括单音词和词素的意义,而比喻义则更多地存在于比词大的语言单位中,单音词又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编写比喻词典,是要收录词汇单位的比喻义,所以除对《汉语大字典》中单音词和为了存字、存音、存源而收录的复音单纯词的比喻义尽量辑录外,还把取材的范围扩大到其他辞书。不过,现行的比喻方面的专科辞书,多是词汇单位以上的言语片段的比喻义,本词典未加采用,可以互相补充。此外,如吴趼人《近十年之怪现状》:“见面六月,背面腊月(二语京师谚,六月、腊月,喻冷热也。)。”又如:章炳麟《东京留学生欢迎会演说辞》:“大凡非常可怪的议论,不是精神病人断不能想,就能想也不敢说,说了以后,遇着艰难困苦的时候,不是神精病人断不能百折不回,孤行己意。……不怕有神精病,只怕富贵利禄当面现〔现面〕前的时候,那神精病立刻好了,这才是要不得呢!”“神精病”比喻敢想、敢说、敢作。像这类近现代通俗、典型的材料,虽各辞书均未收录,本词典亦适当选补。又如《辞海》(增补本)增收“言金”,释作“比喻言语之为人贵重如金”,引证《论衡·自纪》:“言金由贵家起,文粪自贱室出。”“文粪”与“言金”,结构和用法完全相同,作为词条收录,应当彼此无异,然而三卷本两条都没有收录,今则补“言金”而不补“文粪”,在词条的收录上,显得没有一定的原则。本词典对类似情况,力求平衡。但从比喻词典的角度来看,“言金”“文粪”都以“金”“粪”作为词素,具有比喻义,而整个词所表达的仍是“言”“文”,似不好说以言喻言,以文喻文。 各辞书已收条目,其比喻义项的建立,或未完备,如“渔猎”,《辞源》、台湾《大辞典》只建“比喻泛览博涉”义项。(《辞海》亦有此项,但未作比喻。)明·冯梦龙《古今谈概·贪秽部·钱痨》:“严相嵩父子聚贿,满百万,辄置酒一高会。凡五高会矣,而渔猎犹不止。京师名之曰‘钱痨’。”据此实可增建“比喻搜刮民财”义项。类似情况,本词典亦适当补充。 一般从原则上把比喻区分成修辞学上的比喻用法和语义学上的比喻意义。但是,对二者很难具体地截然划清界限,因为二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修辞学上的比喻用法,从词汇单位来说,不一定都能形成比喻意义,如修辞格中的明喻,有的正是这样。被比喻和用来比喻的对象加上表示比喻的词语,形成一个整体,才具有比喻义,单是用作比喻的部分,仍是原来的意义。具有比喻意义的比喻用法,又须经过社会化过程才能逐渐在一定的词汇单位中凝固成语义学上的比喻意义。只要是词汇单位用作比喻,本身具有比喻意义,本词典即收作比喻义项,不管它是修辞学上的比喻用法,还是语义学上的比喻意义。 同一词汇单位,是否为比喻,各辞书看法不尽相同,如“噤若寒蝉”,《辞海》和《中国成语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看作比喻,《现代汉语词典》则看作形容,不说是比喻。甚至同一辞书对相关条目的看法,也不完全统一,如《辞源》收“鹅行鸭步”,释义为“形容步态蹒跚”,并说“也作‘鸭行鹅步’”,而于“鸭行鹅步”条下又释义为“喻步履蹒跚”。本词典对所收比喻意项,均按修辞学关于构成比喻的原则一一加以甄别。 各辞书由于性质不尽相同,不仅在词条比喻义项的收录方面,选择取舍各有不同,而且对已收录的条目,也往往有各自不同的处理。如《辞源》收“调鼎”,以《书·说命下》“若和调羹,尔惟盐梅”为源,释作“宰相职责之喻称”。收“调羹”,谓“指宰相之职”,收“调梅”,谓“指宰相的职务”,都说“参见‘调鼎’”,所指是否仍为喻称,没有明白交代。又收“调 盐”,释同“调羹”,参见“调梅”“调鼎”。又收“和羹”,也出《说命》为源,说“以后用来比喻大臣辅助君上,和心合力,治理国政”,于“和鼎”下说“古代以‘和羹’比喻执政,以‘鼎鼐’比喻丞相之位”,于“鼎鼐”下则兼收二义,说“喻宰辅之位”“也比喻帝王治理政事”。又收“盐梅”,仍出《说命》为源,说“后来诗文中常以‘盐梅’指宰相或职权相当于宰相的人”,未说是否比喻。台湾《大辞典》于“调梅”下出《说命》为源,“调鼎”参见“调梅”,都说“喻指宰相的职责”。“调羹”“调盐”也都参见“调梅”,但又只说“指宰相的职责”,而不明言是否比喻。其余除未收“和鼎”外,与《辞源》基本相同。《辞海》收“和羹”,处理基本同《辞源》。收“鼎鼐”,只取“喻宰相之权位”一义。又收“盐梅”,引《说命》文,谓“比喻傅说是国家所需要的人,后因用来赞美作宰相的人”,未交代后来的用法是否仍是比喻。也收有“调羹”,但未收列比喻义项。增补本增收“调鼎”,说“烹调食物,引申为宰相治理国家的意思”,也没有明说是否比喻。以上各书,均分别为条。《中国成语大辞典》收“调和鼎鼐”“鼎鼐调和”二语,虽均释作比喻,而比喻义所由出的源则未揭示。若从比喻词典的角度出发,则不仅各条均应收录,而且情况互有异同,自可归并成组,各组解释取得一致。本词典以“调羹”为主条出源,统一释作“比喻宰相的职责”,以词形远近兼顾引例时代为序,集中各条材料,以便读者参互比较,“调盐”“调梅”“调鼎”,均见“调羹”。“和鼎”“鼎鼐”“和羹”因所指于人、职、事有细微的差别,别为条目,参见“调羹”,以免在源的引证上重复。“盐梅”见“和羹”。类似条目,均按此原则处理。 各辞书收录条目,间有对所引资料考证失实或解释不确者,本词典辑录时,尽可能综合各说,重加厘正。如《辞海》出词条“腹心”,先未释义,迳引《左传·哀公六年》“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然后指出“腹心之疾,比喻根本的祸患”。《辞源》分收“腹心”、“腹心之疾”二条:前者“㊀喻亲信。㊁衷诚”;后者“喻深患”。均未引《左传·哀公六年》例。《中国成语大辞典》出“腹心之疾”条,“比喻致命的祸患”,又同《辞海》引《左传·哀公六年》为例。按《左传》上下文:“是岁也,有云如赤乌,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不穀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祭。”自当如杨伯峻所注,“腹心,王自比,股肱,比令尹、司马”,非比喻“根本的祸患”或“致命的祸患”。《辞海》误用此例,《辞海》本已改正,《中国成语大辞典》后出,反而又重蹈《辞海》之误。又如“车辅”条,《辞源》释作“齿床与颊骨。比喻互相依赖,关系密切。”并注“参见‘辅车”’。于“辅车”条释作“颊辅与牙床。喻相依之物”。引《左传·僖公五年》“辅车相依”并杜注为说,且注“参阅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十四上(按原误“下”,今据原书改正。)‘辅’”。台湾《大辞典》于“车辅”条分列二项,其一解释与《辞源》同,增引《诗·小雅·正月》“无弃尔辅”孔疏为证,其二注“即‘辅车’。参见‘辅车’条”。于“辅车”存二说,“一说指两颊的肌肉和下颌的牙床。一说辅是夹车毂两旁的木板。”亦引《左传·僖公五年》例,并依孔疏为说,其余引证,亦均同前说,后说只备考而已。既释“车辅”或“辅车”为“颊辅与牙床”,则不当引据《诗·小雅·正月》为说,至于《左传·僖公五年》例,服虔、杜预均释“辅”为面颊,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从许以服、杜为傅会。《辞源》特注参阅段注,却又不采其说。王引之《经义述闻》卷十七亦以服、杜说为误,意同段注。今之治《左传》者如杨伯峻更引《吕氏春秋·权勋》、《韩非子·十过》、《淮南子·人间》以申段、王之说,认为先秦、西汉解此无同服、杜者,皆以车为喻,不以“辅”为面颊。 本词典由李运益主编,编者按所编条目多少为序,计有冯昌敏、欧昌俊、杨绍芙、张静书等。这些同志都是参加过《汉语大字典》编写或编审工作的,且大多数是研究室的同志。其中张静书同志已调渝州大学任教,仍由我校借用到最后完成任务。谨在此对渝州大学给予我们的支持表示感谢。西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汉语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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