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永恒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永恒法神学法律思想的最根本的法律概念。指上帝对整个宇宙和万事万物的绝对统治,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上帝理性的体现。它是最高的法,是所有其他法律的根源。托马斯·阿奎那解释说:一切权力都来自上帝,上帝是万事万物的创造者和智慧的化身。因而上帝的智慧本身就不能不具有法律性质。永恒法源于上帝的智慧,所以它当然是至高无上的法律。 永恒法西欧中世纪意大利神学家、经院主义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对法所作的一种划分。指反映和体现神的理性和智慧,上帝统治和支配整个宇宙的法。阿奎那从神学世界观出发,把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四类。认为永恒法是最高的法,一切法律只要与理性相一致,就来源于永恒法,就是以永恒法为根据的。阿奎那一反自然法学说的传统,把所谓体现神的理性和智慧的“永恒法”抬到了最高的地位,而将“自然法”贬至其下,目的是要抬高教皇的地位,维护神权统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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