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功明察腐尸案
金世宗大定年间,有一老妇与儿媳结伴出门,在道旁歇息时,儿媳趁机与相好的私奔而去。有人告诉老妇人见一年轻少妇人从水边小路上走去。老妇人告之伍长,一同沿路寻找。有一男子私自杀牛,手持带血的刀子,看见伍长,以为是来抓自己的,立即逃跑躲藏。老妇人与伍长怀疑是男子杀了儿媳,将他捕送到县,男子不堪刑讯之苦,被迫诬服。问其死尸在哪,他谎说在水中。官府派人于水中果然捞上了一具死尸,已经腐烂一半了。县吏以为真是男子杀了老妇人的儿媳,便将案件上报。越王永功当时任大兴(今北京西南)府尹,他提出“妇人方死几日,尸体就已半腐”的疑问。不久老妇人找到了她的儿媳和私通之人。永功说:“男子偶然被诬以杀人之罪入狱,所受的刑讯拷打与杀牛者该受的处罚也差不多了,”便令人将男子释放。